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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京津冀居民购房同权

2024-04-30 20:15:2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30日电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4月30日消息,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二是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三是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四是继续鼓励各区因区施策。《通知》提出,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上述政策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及时性。二是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三是体现了政策的创新性。

  下一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用足用好支持措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同时,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跟进做好政策效果评估,继续研究储备政策,不断创新充实政策工具箱,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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