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原创>>正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行政处罚办法》:对象扩展为金融机构

2025-04-30 21:37:1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30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行政处罚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

  二是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将行政处罚对象从银行保险机构扩展为金融机构,明确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则和外部协同机制。

  三是完善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明确不予处罚程序和执行程序。

  四是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增加主动纠正行政处罚决定错误或行政处罚被撤销程序,建立行政处罚跟踪评价机制,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相关规定。

  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行政处罚办法》修订主要有两方面考虑:

  一是注重衔接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行政处罚办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新增和修订条款,对行政处罚相关事项作出细化规定,如完善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决策、管辖及外部协同、调查取证、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送达、罚款缴纳、主动纠错程序、跟踪评价机制等规定。

  二是注重回应金融监管实践的新要求。《行政处罚办法》紧密联系监管实践经验,聚焦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完善行政处罚目标、扩展行政处罚对象、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完善数字化建设等规定。(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付健青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