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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

2024-05-06 17:27:0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6日电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6日消息,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到,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

  国家卫健委介绍,《意见》意见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能级匹配、布局合理、服务优良、平急结合”的总体要求,明确2025年末和2027年末预期目标。

  具体看,《意见》明确,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下同)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以下简称“可转换ICU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部分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提出依托“双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

  第三部分着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明确通过合理增加床位设置、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四种途径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

  《意见》指出,统筹重症医学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包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按标准新增一批重症医学科床位,满足大规模紧急救治需求。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并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内各专科ICU床位,配备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可迅速投入重症患者救治。医院应当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选择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对其内部病房进行改建,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和供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确保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专业救治床位。到2025年末,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到2025年末,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2.4%、1.2%、2.4%。

  第四部分有效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强调加强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医疗机构按标准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

  第五部分不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协调相关部门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强重症医学专业吸引力。

  《意见》表示,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考虑,符合启动条件的,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资源消耗多等体现重症医学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合理制定调整价格。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第六部分组织实施。强调“三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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