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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

2025-05-07 16:14:0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7日电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7日消息,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公开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证监会指出,行动方案坚持党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全面领导,突出行业发展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市情的公募基金发展新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一系列回应市场和社会关切的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证监会介绍,行动方案共提出25条举措,重点如下:一、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适用差异化的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有力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具体看,行动方案明确,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二、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更好体现与投资者的“同甘共苦”。

  三、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引导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围绕投资者最佳利益,全面优化投资研究、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市场推广等资源配置,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努力给投资者带来更优回报。抓紧出台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管理规定,促进基金投顾业务规范发展,为投资者提供适配其特点和需求的组合投资服务。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便利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

  四、提高公募基金权益投资的规模和稳定性。优化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场内外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促进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强化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充分发挥其体现产品定位、衡量产品业绩的作用,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提升公募基金投资行为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平衡发展。

  其中,行动方案明确,优化权益类基金注册安排。实施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英文简称ETF)快速注册机制,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和场外成熟宽基股票指数基金,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明确约定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的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五、一体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完善监管制度,丰富执法手段,将“长牙带刺”落到实处。提升基金公司治理水平,督促大股东、董事会、经营层归位尽责。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提高行业合规水平。提升行业声誉管理能力,唱响经济光明论,充分发挥引导和塑造预期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五要五不”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促进行业持续提升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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