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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秦商体育被通报批评

2020-05-15 15:54: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5日电 据深交所官网公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远程”)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商体育”)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图片来源:深交所

  深交所指出,2019年11月15日,ST远程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秦商体育所持有的42802565股ST远程股票(占总股本的5.96%)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拍卖。2019年11月19日,ST远程披露《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上述股票已于2019年11月15日由秦商体育名下过户至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交所表示,秦商体育在持有ST远程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且至今仍未出具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认为,秦商体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表示,对于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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