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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桂林旅游因会计差错收警示函

2025-05-16 20:27:0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林旅游”)5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

  广西证监局表示,2025年4月12日桂林旅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桂林旅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桂林旅游时任董事长申光明、现任总裁文政、现任财务总监王小龙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桂林旅游、申光明、王小龙、文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桂林旅游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规的学习,提升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桂林旅游公司拥有桂林地区核心旅游资源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丰鱼岩景区、资江天门山景区的经营权,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桂林市区著名景区—七星景区;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股权。

  2025年一季度,桂林旅游实现营收8262.7万元,同比下降6.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8万元,上年同期为-1341.1万元。

  5月16日,桂林旅游收跌0.17%报5.98元/股,总市值28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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