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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公布2020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每日346.75元

2020-05-18 11:35:2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8日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2020年5月18日起,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最高检指出,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自今年5月18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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