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视界>>正文

李长安:职业打假人不要踩到法律红线|宅男财经

2024-05-21 17:00:05 中新经纬

  【宅男财经|专家面对面】近日,打假博主“狂飙兄弟”在江苏省连云港蔬菜海鲜直销市场遭遇“鬼秤”,与商贩理论时被围堵,并被市场管理人员抢夺手机。据官方通报,市场主办方已将涉事商户清理出场,对抢夺手机工作人员予以辞退。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再度引发讨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李长安表示,职业打假人就是利用商家的一些漏洞进行索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卖家在明知商品有缺陷或是假货的情况下还进行出售,那么消费者有权依法进行索赔,比如“假一赔十”等,最低也能得到500元的赔偿。因此,有一些职业打假人就利用这一规则专门挑商户的毛病。

  对于职业打假人行为是否正当的问题,李长安认为,具体情况需要加以区分。对于部分恶意打假人“知假买假”的行为,他们索赔的要求法律不能予以支持,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甚至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如果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商家的假冒伪劣产品,那么他们索赔的要求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种法律的保护能够在惩罚商家知假卖假行为的同时警醒消费者,避免踩了商家的坑,这方面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也要特别注意,不要踩到法律的红线,不要踩到敲诈勒索的边缘线。

  (记者 董湘依 制作 常晴朗 宅男财经出品)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余坤航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