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2日电 上交所12日公告,因信息披露不准确,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未及时更正,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称,光大证券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55%,但更正后的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96.6%,与预告业绩相比差异幅度达到92.33%,差异的绝对金额高达12亿元。公司在业绩预减公告中也未对可能导致变更的不确定事项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同时,公司迟至2019年3月20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告指出,光大证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未及时更正,时任董事长薛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财务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此,上交所对光大证券及时任董事长薛峰、时任执行总裁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健男、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经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勤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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