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3日电 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称,将持续加大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对于任何威胁群众用药安全、推高民生成本的违法行为,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救命药”“安心价”,绝不让企业“带病经营”损害群众健康,绝不让市场“蒙眼逐利”侵蚀公共利益。
王秋苹表示,近日,根据总局指定管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释放了“反垄断、护民生、强震慑”的强烈信号。
王秋苹称,2024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组织聚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协议,四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按照协议共同提高价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四家企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3万元,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进一步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价格,直接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处以罚款500万元;对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对四家企业中对于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王秋苹指出,作为医药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该案以法律刚性破除垄断壁垒,以制度韧性护航市场活力,其典型性和示范性体现在:
破除垄断壁垒,维护市场秩序。该案以法治利剑斩断垄断链条,既有力遏制价格操纵行为,也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合规。首次实现“组织者+企业+责任人”三重追责,倒逼经营者落实反垄断主体责任,为医药行业构筑全链条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守护民生底线,彰显执法温度。案件既坚持“零容忍”执法震慑,对性质恶劣的自然人和涉案企业予以顶格处罚,又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提供证据的当事人依法减轻处罚,既保障了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也为行业健康发展释放正向信号。
王秋苹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力度,对于任何威胁群众用药安全、推高民生成本的违法行为,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守护好群众“救命药”“安心价”,绝不让企业“带病经营”损害群众健康,绝不让市场“蒙眼逐利”侵蚀公共利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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