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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暂停江海证券三项业务6个月 存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2020-06-22 20:38:3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2日电 哈投股份22日晚间公告称,证监会拟对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作出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及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哈投股份表示,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监会出具的《限制业务活动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江海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二是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拟对江海证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暂停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证监会针对江海证券相关人员出具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和《公开谴责并限制有关权利事先告知书》显示,饶晞浩作为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作为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证监会拟对饶晞浩、孔德志、蒋宝林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葛新作为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证监会拟对葛新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有关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此外,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书》显示,董力臣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江海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董力臣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请董力臣于2020年7月3日10:00到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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