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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帕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张宝等被通报批评

2024-07-08 19:16:5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8日电 2023年净利预盈实亏,帕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张宝等3人被通报批评。

  8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 。

  《通报批评》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540.00万元到1740.00万元。

  2024年2月28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2403.41万元,利润总额为1784.7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912.0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73.8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1%。

  2024年4月27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存货资产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73.63万元。同日,帕瓦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帕瓦股份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其中,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正转负;业绩快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由正转负。同时,帕瓦股份迟至2024年4月27日才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帕瓦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帕瓦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予以通报批评。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帕瓦股份成立于2014年7月,专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研发和销售。

  业绩方面,一季度,帕瓦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94亿元,同比增加6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4.24万元,上年同期为643.51万元。

  二级市场上,帕瓦股份8日收跌2.62%报11.52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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