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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或被永久逐出市场

2019-07-18 19:42:5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8日电 国新办18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吹风会上表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失信行为,会采取十分严厉的惩戒措施,在一定时限内实施行业和市场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来源:中国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有记者提问,政府将推出一个新的系统来改善监管制度,加大惩戒力度。想问政府如何确定某家公司处于哪些类型,是否有计分制度或评级制度,最严厉的惩戒是什么情况?

  连维良表示,这次出台《意见》明确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即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商会评价等的作用。比如根据纳税信用状况所作出的信用评价,就是行业信用评价范畴。我们所强调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主要是基于来自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以此为基础对企业信用状况作出评价。这个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当中。

  连维良指出,需要说明的是,信用评价制度是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的一个引导性制度,也是政府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的一个重要基础。信用监管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监管。如何对企业分类?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为主要依据,同时充分采用第三方信用评价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评价结果,而且《意见》提出建立企业自愿信息注册制度,企业可以主动提供自己的信息,使得相关方面做出的信用评价更加客观。

  连维良强调,信用评价主要是服务于监管、服务于企业信用建设。信用评价的结果不直接用于失信惩戒。失信惩戒必须依照相关部门制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来进行,适用于严格按程序列入的失信惩戒对象,也就是大家讲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就要执行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目前,因为行业很多,各种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不一样,所以现在是分行业制定了“黑名单”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分行业出台了失信惩戒备忘录。目前,我们已经出台了50多个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按照备忘录确定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来实施联合惩戒。也就是说,企业只有被列入了“黑名单”才会实施联合惩戒,而列入“黑名单”要依据相关的办法,这个程序和条件都是规范和严格的,而且是分领域制定的。

  此外,关于最严厉的失信惩戒措施,连维良强调了两点:第一,所有失信惩戒措施都是依法依规的。现在制定的所有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所列举的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都是有法规依据的。尽管相应的法律法规有些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法律法规的层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第二,最严厉的惩戒措施会是什么?连维良表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失信行为,会采取十分严厉的惩戒措施,在一定时限内实施行业和市场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场。具体的办法现在正在组织制定当中。(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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