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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包商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

2019-07-19 20:09:5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9日电 19日,包商银行在官网发布内蒙古银保监局的一则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包商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在接管期间履行包商银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职的公告。来源:包商银行官网

  5月24日,中国央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上述公告指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央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设银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据新华社5月24日报道,央行、银保监会负责人就接管包商银行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央行、银保监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对个人储蓄存款本息全额保障,个人存取自由,没有任何变化。此外,接管后,包商银行个人理财各项业务不受影响,原有合同继续执行,无需重签。包商银行银行卡照常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可继续在各家银行通存通兑,网上银行业务照常运营,不受影响。

  在此之后,相关部门多次就包商银行被接管一事发声。

  据央视新闻报道,6月2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接管包商银行表示,包商银行被接管,完全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客观冷静看待。关于市场上对于接管包商银行后是否会有其他机构也被接管的担心,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哪个机构需要流动性支持,或增资扩股,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当前金融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我们有信心坚决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此后,据中国金融新闻网报道,包商银行接管组负责人表示,截至6月7日,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对包商银行大额对公客户和同业客户的债权收购和转让工作全部完成,包商银行接管托管的第一阶段工作告一段落。下一步,接管托管工作的重心将转向推进清产核资等后续处置工作。

  6月28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信息表示,包商银行接管以来,各类业务照常办理,各个系统平稳运行,同业市场各项业务恢复正常,中小银行、非银机构流动性充裕,运行平稳,总体风险完全可控。

  7月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包商银行自接管以来曾经一度有个别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出现了短期流动性的困难。但在监管部门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目前包商银行的各项业务已经完全恢复正常;而市场上个别中小金融机构的短期流动性困难,在采取了果断措施以后,风险已经得到化解,现在市场是非常平稳的。

  据央行微博消息,7月9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完成了包商银行存量同业存单置换为新存单的工作,上海清算所对新存单进行了登记。新存单于7月10日正式上市流通。

  央行表示,包商银行存量同业存单置换完成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提升存量同业存单的市场流动性,提振市场对于包商银行同业存单的信心。(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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