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用假证骗取高额学费,温州一教育机构负责人获刑11年7个月

2021-08-03 13:11:18 澎湃新闻

  用假证骗取高额学费,温州一教育机构负责人获刑11年7个月

  职称证书无需培训、无需考试,只需向一家教育机构缴纳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学费即可获得由省级劳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这是骗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3日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正式就温州恩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南某某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南某某,女,现年30岁,温州洞头区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底至2019年,被告人南某某先后雇佣多人以温州恩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推销各类证书、资质评审、远程教育等代评、代办、代报名、提供培训等业务。

  南某某虚构有内部关系和渠道,向被害人承诺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费用,即可取得相关证书或取得资质。被害人交付款项后,南某某通过上家办理相应假证,并利用上家提供或自行购置、伪造的假冒政府网站制造出“相关证件可在政府官网上查询”的假象,使被害人信以为真。

  经查明,被告人南某某先后诈骗被害人150余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669万余元。在此期间,南某某又以资金周转、亲戚生病住院、合作买卖建筑资质、请托送礼等名义骗取被害人朱某人民币55万余元、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83万余元。综上,南某某诈骗他人钱款共计80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南某某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处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责令她退出涉案赃款人民币808万余元,返还相应被害人。

(编辑:郭晋嘉)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