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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申请撤诉并致歉,“国酒茅台”商标案告一段落

2018-08-13 23:22:5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3日电 媒体关注的“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终于告一段落。贵州茅台集团官网13日晚间发布声明称,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

  据介绍,2018年5月2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及相关方意见,在深入细致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茅台集团提出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决定“不予注册”。

  茅台集团表示,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日前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递交的诉讼申请,公司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谨此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发现,早在2001年,茅台集团就开始申请“国酒”商标。一晃十七年过去了,茅台仍未能如愿贴上“国酒”的标签。不过,一直未能获批的茅台集团其实早就以“国酒”为包装打了多年的广告。一位消费者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采访时说,“天价茅台”正是因为包装上的“国酒”豪称才得以支撑这么高的价格。

  据媒体最新报道,今年7月,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郎酒、汾酒、舍得酒业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表示,茅台集团“强行”申请国酒商标的行为,不免有些“任性”了。

  “如今一瓶茅台酒的售价在几百到几千不等,不管从价格还是口碑上来看,在国内已经属于级别非常高,甚至是最高的酒业品牌了。其商标申请被多次驳回,是有法律依据的。茅台集团坚持申请和使用‘国酒’商标,甚至以此起诉商评委和多家酒业机构的做法,并不妥当。”刘春田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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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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