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适当照顾
中新网8月16日电 国家卫健委网站16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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