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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业务尽调"存在较大缺陷"!万联证券收警示函

2019-08-21 13:35:2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 据广东证监局网站公告,万联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违反了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图 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万联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决定书》指出,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决定书》还指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万联证券官网信息显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市属全资国有证券公司,于2001年8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现有注册资本59.54亿元。7月,证监会官网曾披露,万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已被证监会接收。(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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