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3日电 据兰州市住建局网站23日消息,兰州市住建局、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兰州市政府选定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和自愿参与原则,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
具体来看,征集对象为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时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征集要求涉及六方面。一是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二是房源已取得竣工备案手续;三是房源权属清晰,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四是房源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五是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六是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公告明确,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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