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8日电 广东证监局网站日前发布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广发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因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广东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关于广发银行,广东证监局指出,其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1.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3.部分从事基金核算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关于广州农商银行,广东证监局指出,其在开展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1.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未有效执行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制度。
3.基金销售系统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
4.部分从事基金核算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农商银行和广发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上述两家银行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广东证监局将视情况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