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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30日电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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