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股市>>正文

*ST步森股东大会未能正常召开 收监管问询函

2019-09-03 20:52:3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日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步森”)9月3日晚公告,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来的130号监管问询函,要求对股东大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召开相关事项认真自查。

  问询函首先提到,浙江监管局已于8月29日书面正式约谈*ST步森所有董事和监事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股东大会正常召开,要求*ST步森说明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第二,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名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称参会前受到公司股东东方恒正有关人员的干扰和压力,导致见证律师无法正常参加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

  问询函要求*ST步森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实;详细说明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时间节点、相关人物、沟通细节等;说明上述事项是否足以构成履职障碍并解释原因。

  第三,公告显示,*ST步森监事会将尽快择机另行召集股东大会,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问询函要求ST步森说明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计划。

  问询函还提到,浙江监管局将对上述事项进行持续关注,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并约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相关见证律师进行监管谈话。

  2日晚间,*ST步森发布公告称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召开。公告透露,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名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称参会前受到公司股东东方恒正有关人员的干扰和压力,东方恒正有关人员通过假借京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层朋友身份对执业律师进行施压,对其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提出意见,使得见证律师无法确保其充分行使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权利,故见证律师无法正常参加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阅发现,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东方恒正持有*ST步森16%的股权。据证券时报报道,长时间在“境外养病”的董事长赵春霞却仍是公司的负责人,她与东方恒正的较量已经从日常经营决策,延伸至董事会席位争夺。

  8月30日,*ST步森披露了一则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作为原告于2019年8月19日起诉被告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不具备上市公司股东资格。

  *ST步森诉讼事实与理由系东方恒正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公司224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16%),并于2019年5月30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此后,经核查,东方恒正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而东方恒正于2019年5月参与司法拍卖公司股票时,正处于3年之内,因此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9月1日晚间,*ST步森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提到,东方恒正最近3年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情形,满足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

  目前,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其结果如何尚未可知。(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