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3日电 塞力医疗3日盘后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塞力医疗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截至2019年11月6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3.11万股,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3年内依法予以注销,剩余676.97万股已于2022年11月5日到期,公司未能在到期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实际完成回购公司股份362.49万股,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在2022年11月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其中的2.36万股进行了转股,剩余360.13万股回购股份于2024年6月17日到期。公司未能在到期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未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湖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等规定。
温伟作为公司董事长,王政作为总经理,蔡风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塞力医疗、温伟、王政、蔡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塞力医疗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并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塞力医疗强调,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塞力医疗官网介绍,公司是医疗集约化运营服务提供商,成立于2004年2月,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自有2.7万平方米产业园。公司于2016年10月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财务方面,2024年上半年,塞力医疗实现营业收入9.76亿元,同比下降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77.25万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153.06万元,同比下降411.82%。
二级市场上,9月3日,塞力医疗低开高走,收涨1.91%报5.88元,最新市值1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