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6日电 卧龙电驱6日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查,卧龙电驱存在以下问题: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相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认定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下称:银川卧龙)2017年度至2019年度存在未完成重组协议承诺业绩的情形,公司需对红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合计金额18,605.34万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红相股份出具《履约承诺函》,对上述补偿事项进行了承诺。公司未就该事项进行临时公告。
浙江证监局表示,卧龙电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庞欣元、总裁黎明、董事会秘书戴芩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卧龙电驱、庞欣元、黎明、戴芩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卧龙电驱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卧龙电驱官网显示,卧龙集团创建于1984年,作为电机及驱动解决方案的制造商,致力于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电机动力系统解决方案,助力“碳中和”。
财务方面,2024年上半年,卧龙电驱实现营业收入79.78亿元,同比增长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亿元,同比下降35.09%。
二级市场上,9月6日,卧龙电驱冲高回落,收跌1.42%报10.42元,最新市值13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