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迪卡侬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2021-09-08 16:23:3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8日电 据天眼查APP数据,近日,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分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被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3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1.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雨市监处罚〔2021〕10173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息,雨市监处罚〔2021〕1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销售的成人滑雪袜纤维含量(公定)(整体)的技术要求为“丙烯酸纤维84±5,聚酯纤维11±5,聚酰胺纤维4±3,氨纶1(实测值不得为0,且≤4)”,检测结果为“腈纶85,聚酯纤维10,锦纶3,氨纶2”,单项评价为不合格;纤维含量(公定)(脚面:平纹部分)的技术要求为“丙烯酸纤维92±5,聚酯纤维7±3,氨纶1(实测值不得为0,且≤4)”,检测结果为“腈纶93,聚酯纤维6,氨纶1”,单项评价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被抽检批次的成人滑雪袜的货值为19.9×50=995元,利润为44×(19.9-11)=391.6元。

  天眼查APP显示,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共被行政处罚6次,从处罚事由看,其中3次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