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赵洪顺涉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9-09-09 10:16: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9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洪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赵洪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洪顺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公告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洪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大吃大喝;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礼品、礼金,严重破坏烟草系统的政治生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赵洪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洪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随后,7月31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洪顺作出逮捕决定。

  赵洪顺简历

  1989.11-1994.11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11-1996.10 河北省秦皇岛市烟草分公司 副经理;

  1996.10-1998.8  国家烟草专卖局综合计划司物价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1998.8-1999.12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多元化经营管理处 处长;

  1999.12-2003.10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 副司长;

  2003.10-2006.7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6.7-2011.1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 司长;

  2011.10-2019.02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简历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家丽)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