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航空公司自主决定是否提供餐食
9月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表示,机上餐食是民航服务的重要内容,属于航空公司自主经营范畴。航空公司可根据飞行时间、市场需求等因素,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是否提供餐食,以及提供何种餐食。
顾晓红表示,鉴于近期连续发生几起机上餐食提供期间飞机颠簸伤人事件,民航局重申了关于严格飞行安全的相关要求,明确指出,航空公司在飞机起飞和降落阶段,不得从事与安全无关的工作。
顾晓红指出,由于短途航线空中飞行时间较短,乘务人员难以在有限时间内为旅客提供正餐,所以部分航空公司出于保护旅客与乘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考虑,在短途航线上取消或简化了餐食服务。目前,《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征求修订稿当中,未涉及空中餐食服务的条款,主要目的是便于航空公司根据多等级票价水平,在细化服务产品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性,但另一方面,旅客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餐食服务的航班。(记者 刘超 编辑 李佳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