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9日电 据浙江证监局网站9月9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大催化”)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浙江证监局表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凯大催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22年度公司存在产品未发送至客户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二是公司开展的贵金属电子材料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不准确。三是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上述问题导致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凯大催化时任董事长姚洪、时任总经理林桂燕、时任财务总监王陈乐、现任财务总监姚文轩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鱼海容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凯大催化及姚洪、林桂燕、姚文轩、鱼海容、王陈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信息显示,凯大催化成立于2005年,专注于贵金属材料和贵金属催化剂的研究、生产及循环利用。公司贵金属催化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尾气治理、工厂废气治理等环保领域,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羰基化合成和催化加氢领域,煤制乙二醇、丙烷脱氢等新兴基础化工领域以及氢燃料电池、有机物制氢等新能源领域。
业绩方面,凯大催化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5.48亿元,同比下降35.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万元,同比增长154.51%。(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