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9日电 六国化工9日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安徽证监局指出,2023年4月6日,六国化工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兴化工”)、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鑫泰化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六国化工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公司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六国化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安徽证监局认定,邢金俄作为六国化工董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六国化工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涉及的相关事项,深刻吸取教训,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国化工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官网显示,六国化工是集肥料、化学制品、化学原料、精细磷酸盐、双氧水、磷石膏制品等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上市公司。
财务方面,2024年上半年,六国化工实现营业收入30.60亿元,同比下降7.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11万元,同比增长201.87%。
二级市场上,9月9日,六国化工收平报4.20元,最新市值22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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