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0日电 华菱精工10日盘后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2024年6月16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华菱精工发出《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下称问询函),就公司涉及资金占用、利益输送、财务真实性等重要事项进行问询,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月22日、6月29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0日,公司先后五次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均拟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
7月19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华菱精工发出《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尽快回函,公司迟至7月27日方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
综上,相关问询事项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公司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回复问询函,且无正当理由多次延期,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13.1.4等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育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1.7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华菱精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育书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上交所要求华菱精工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华菱精工9日盘后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育书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育书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而这距离张育书上任仅3个月。
华菱精工表示,张育书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黄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资料显示,华菱精工成立于2005年,专业从事电梯零部件;机械式停电设备及加装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风电新能源建设;精加工产品及其他机械配件制造和销售。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同比下降2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7.72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10日收盘,华菱精工报11.86元,总市值1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