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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下周起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2018-09-14 16:58:33 北京晚报

  北京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下周起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昨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自9月17日起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且120万元封顶。同时,二套房执行“认房又认贷”,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就不予贷款。

  城六区户籍购城六区外住房可上浮

  北京自从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以来,一直实现统一额度制,从最初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到现在已经执行3年的最高120万元。此次新政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打破了统一额度,改为实施差别化贷款,将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每缴存一年公积金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其中,若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是一名初入职场的新人,工作第一年能贷10万元,工作第二年能贷20万元,工作到第12年能贷到120万元。

  不过,对于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城六区而购买城六区以外住房的,新政给予了上浮额度。具体来说,借款申请家庭户籍均在东、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即能贷到140万元。借款申请家庭一方或双方户籍都不在东、西城区但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即能贷到130万元。

  两次贷款记录将被停贷

  新政的第二个变化,是将二套房从“认房不认贷”改为“认房又认贷”,只有当借款申请家庭名下在北京无房且从无任何商贷或公积金贷的住房贷款记录,方可被认定为首套房,并享受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购房家庭若在北京仅有1套房、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记录和名下房产为同一套住房的,再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将被视为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下调到60万元。举例来说,购房人小张曾用商贷购买过一套一居室,因为孩子出生,小张将一居室卖掉准备换套两居室,尽管再购房时小张名下已无房,但因有过一次贷款记录,小张去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视为二套,最高只能贷到60万元。

  而对于借款申请家庭名下在北京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北京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新政明确将不予贷款。

  首套普通商品房首付不低于35%

  新政的第三个变化,就是根据房屋性质分别规定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具体地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当然,最终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还要看申请人的收入状况。《通知》特别提出,在保证借款申请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周岁

  《通知》也对贷款年限做了调整。此前,对于2017年3月18日(含)网签后的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同时不超过25年。也就是说,如果是45周岁的人贷款,可以贷25年。这次调整后,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异地购房提取要看户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同时宣布,规范公积金的购房提取。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不能办理异地购房提取。

  举例来说,在北京工作、缴存公积金的A先生是山西阳泉市人,9月17日后,A先生只能是在阳泉市或山西省会太原市购买住房,才可以在北京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但如果A先生此前已在北京购房并办理了公积金提取,则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了。

  另外,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缴存人申请办理约定提取的,首次提取完成后,约定提取时间间隔调整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而不再有按月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的金额,并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也会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本报记者 赵莹莹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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