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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连遭打击:三大业务被暂停、多名高管被谴责

2020-09-14 19:30:0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4日电 (梁冀)作为黑龙江唯一一家国有控股券商,江海证券在经历半年报业绩下跌、分类结果降级之后,再收证监会一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9月13日,江海证券母公司哈投股份发布公告,称前者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员资格管理及交易行为管控不足、标的证券和对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在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则存在违规新增通道业务、内部管理混乱、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江海证券还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反映出江海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等。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暂停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已持有存量债券可以卖出,不得新增买入,为防范流动性风险而从事的必要债券交易除外,回购交易融入资金规模不得增加)、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立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以及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6个月(存续合约可以依规办理延期)。

  就上述被暂停业务来看,今年上半年,江海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收2.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03%;资管业务实现营收0.25亿元,同比下降50.77%;信用业务实现营收-0.32亿元,同比下降173.84%;此次处罚落实后,江海证券业绩或将受影响。

  除公司受罚外,上述业务主要负责人也分别领罚。《决定书》显示,江海证券债券自营业务分管副总裁饶晞浩在开展债券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决定认定饶晞浩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债券投资业务主要负责人职务,并限制领取2018、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等权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应退回)。江海证券应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饶晞浩现有职务的决定。

  《决定书》还显示,江海证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葛新、股票质押业务分管副总裁蒋宝林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分管副总裁孔德志等,对江海证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证监会依照相关规定对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限制领取2018、2019年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和福利等权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应退回)。

  哈投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认真履行股东责任,继续督促江海证券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决定,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全面加强合规及风险管理。江海证券本次被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其他业务经营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半年资本市场回暖的情况下,江海证券业绩逆市下跌。今年上半年,江海证券实现营收7.17亿元,同比下降39.19%;净利润1291.26万元,同比下降97.08%。数据显示,江海证券净利润暴跌主因系大额计提信用减值所致。今年7月,哈投股份公告称,江海证券今年上半年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49亿元,减少同期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亿元。

  在证监会8月公布的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江海证券连降5级,由去年的BBB级降至C级,是98家参评券商中降级幅度最大的券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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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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