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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要给IPO企业发钱 对港股上市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2018-09-17 22:57:0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据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17日消息,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沈阳市政府将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的激励奖励: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400万元;对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通知》指出,按照“储备培育一批、辅导备案一批、申报待审一批、上市挂牌一批”的梯队培育总体思路,以推动企业上市为目标,稳步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规范培育、挂牌转板、上市辅导,分层进入四板—新三板—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市场,形成一大批经济结构优、带动能力强、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大的上市龙头企业。

  《通知》提到,到2020年,实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市场化遴选建立200家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库,力争实现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50家以上;到2022年,力争实现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60家以上。

  根据《通知》内容,沈阳市政府将实施分层分级,加大激励奖励力度。实行分阶段奖励制度,对企业上市、挂牌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1.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市政府奖励400万元。奖励分阶段拨付,对在辽宁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完成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企业在境内借壳上市,比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奖励。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借壳上市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境外其他地区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对成功登陆“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挂牌和融资2个阶段进行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股改已奖励金额予以扣除);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股权融资金额的3%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创新层)挂牌的奖励20万元(股改已奖励金额予以扣除);对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奖励20万元。

  《通知》要求,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市、区县(市)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分类培育,分层管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必要时聘请行业专家参加,采取市场化公开方式,坚持质量优先,兼顾行业、地区合理分布,遴选产生200家企业作为全市上市后备库企业,再从200家企业中按照监管部门及交易所最新政策导向、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精选50家企业作为市级后备库企业,重点培育,全力扶持。其余150家作为区县(市)级后备库企业,由各地区负责跟踪培育。

  《通知》还提到,将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板,对享受各项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进行规范的信息批露,体现公平、公正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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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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