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9日电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当地时间9月18日发布公告,指控网约车公司Lyft在公司IPO前未披露一名董事在私人股东出售约4.24亿美元Lyft股票中的角色。Lyft已同意支付1000万美元民事罚款达成和解。
SEC认为,在2019年3月Lyft首次公开募股前,这名Lyft时任董事安排一名股东将其股票出售给该董事的投资顾问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该董事随后联系了一名有意通过SPV购买股份的投资者,Lyft批准了此次出售并确认了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此次交易的参与者,但未在2019年的10-K表中披露此次出售信息。而上述董事在交易时离开了董事会。
公开资料显示,Lyft成立于2012年,公司业务遍布美国及加拿大300多个城市,是继Uber之后的美国第二大共享出行公司。2019年3月,Lyft在纳斯达克正式挂牌上市,但上市以来,仍在持续亏损。
Lyft官网显示,2023财年第二季度,营收为10.21亿美元,同比增长3%;净亏损1.14美元,与去年同期净亏损3.77亿美元相比有所收窄。调整后息税前利润为4100万美元,上年同期亏损1.96亿美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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