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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沙钢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致信披不准确

2022-09-21 10:01:2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1日电 深交所网站21日披露对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监管函提到,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股份”)于2022年7月13日、8月2日披露的公告显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与张家港保税区锦麟丰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麟丰泰”)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年5月25日,合计持有沙钢股份28.63%的股份。

  但锦麟丰泰通过控制使用“孙廉洁”的账户对沙钢股份股票进行交易,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451.51万股沙钢股份股票,占总股本的1.11%,卖出金额3.40亿元。

  监管函指出,沙钢集团与锦麟丰泰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沙钢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在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时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的规定。

  深交所提到,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深交所提醒两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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