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深圳证监局网站22日公布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因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深圳市前海展华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展华创富)及其法定代表人董坤被出具警示函。
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前海展华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展华创富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未按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向嘉世展华优选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展华创富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谦欣展华量化壹号私募期货投资基金、谦欣展华股票多头私募投资基金、展华远航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嘉世展华优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展华致远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的部分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展华创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认为,董坤自2021年2月7日至今担任展华创富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董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展华创富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该公司旗下有14个基金项目正在运作。董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1年9月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