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生物谷21日公告称,云南证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生物谷公告截图
警示函显示,2020年4月,生物谷发布《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023年1月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等。
云南证监会表示,根据上述承诺事项,由于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增持期间,金沙江作为生物谷控股股东需增持生物谷股票不低于20万股,增持金额不低于180万元且不超过450万元;林艳和作为生物谷实际控制人需增持生物谷股票不低于143,667股,增持金额不低于129.3万元且不超过323.25万元。截至2023年8月1日,金沙江、林艳和未能履行增持承诺。
云南证监局决定对金沙江、林艳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生物谷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此,生物谷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自2023年8月1日起停止向金沙江、林艳和派发股东分红,禁止其转让所持生物谷股份,直至金沙江、林艳和按《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持续督促金沙江、林艳和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资料显示,生物谷主要从事以植物药为主的药品、保健的研发、生产及市场营销。公司主导产品为灯盏生脉胶囊和灯盏细辛注射液等灯盏花系列药品。
业绩方面,生物谷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同比上涨10.81%;净亏398.69万元,同比由盈转亏。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22日收盘,生物谷跌0.47%,报6.29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