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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三年虚增净利近百万 被出具警示函

2019-09-25 18:11:4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5日电 (高晓锳)9月25日,银邦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称银邦股份因未将旗下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公司2015-2017年三年净利润虚增累计逾90万元。

  江苏证监局经查发现,银邦股份与自然人顾丹红于2015年2月共同出资设立无锡卓利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无锡卓利”)。银邦股份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485万元;顾丹红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5万元。依据双方合伙协议,顾丹红担任无锡卓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对无锡卓利的经营管理权。

  在2015年-2017年,银邦股份以不能控制并参与其日常经营决策为由,未将无锡卓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实际上,自然人顾丹红为银邦股份实际控制人沈健生侄女,顾丹红本人并未参与无锡卓利的实际运营,银邦股份实际上对无锡卓利行使控制权,应将其纳入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银邦股份未将无锡卓利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公司2015-2017年年报净利润分别虚增34.82万元、33.15万元、24.20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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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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