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5日电 据“唐山中院”微信号消息,2024年9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4月,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唐双宁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双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双宁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简历显示,唐双宁出生于1954年10月,1982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前辽宁财经学院),获投资经济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唐双宁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沈阳分局副局长、局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货币金银局局长、银行监管一司司长。
2003年4月至2007年6月,唐双宁任原银监会副主席,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学会顾问、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理事等。
2007年6月,唐双宁调任光大集团董事长。掌舵超过十年后,63岁的唐双宁在2017年12月离任。直至2023年7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唐双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距其退休已5年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