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公告>>正文

V观财报|东北证券一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账户被警示

2024-09-27 19:48:0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27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李承羲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吉林证监局发现李承羲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证券”)长春湖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吉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李承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东北证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7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开展全面证券及与证券相关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研究咨询、IB、私募基金、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

  东北证券网站截图

  查询东北证券网站显示,李承羲目前为长春湖西路证券营业部金融产品销售人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李承羲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登记日期为2024年9月4日。(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