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27日,新疆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2023年9月26日,万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金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招银叁号”)处受让合金投资股份770万股。2023年9月27日,万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新疆证监局指出,万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一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820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据合金投资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公告,9月26日,招银叁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均价7.36元/股。
Wind信息显示,2023年9月27日,合金投资以7.37元/股开盘,盘中最低7.26元/股,最高7.64元/股,收盘报7.55元/股,全天成交3559万股,以此计算,万波当日卖出量占比超过20%。
公开资料显示,合金投资目前为投资控股型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金材料是国内生产镍基功能材料的重点企业之一,也是我国最早的电真空材料、火花塞电极材料、高强度耐蚀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基地。
二级市场上,合金投资27日收涨3.96%报4.72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