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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买股权 中信银行被罚195万

2019-10-08 14:01:5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8日电 8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因存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人民币195万元罚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因存1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因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另外,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因存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产公司经营;对公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权;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及私募基金等5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人民币19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8月9日,银保监会网站公罚单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因存未按监管要求对代理营业机构进行考核;劳务派遣工违规担任综合柜员;员工信息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等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处以140万元罚款。

  中信银行则因未按规定提供报表且逾期未改正;以流动资金贷款名义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投资同一家银行机构同期非保本理财产品采用风险权重不一致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没共计2223.6677万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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