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国务院:探索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2020-10-09 18:28:3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9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等六方面,提出17项重点举措。包括,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等。

  中国政府网截图

  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一是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支持优质企业上市

  二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三是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四是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

  《意见》提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此外,《意见》还从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