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原创>>正文

西贝餐饮北京两家门店被罚,涉油烟超标排放

2020-10-12 17:15:0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2日电 信用中国(北京)网站12日发布的两则处罚信息显示,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店、九店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分别罚款8000元,合计处罚金额为1.6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店、九店后厨操作间在正常制作中餐过程中热汤区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净化,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按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规定,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净化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视同超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九店去年也曾被处罚,行政处罚公示显示,2019年12月31日,北京西贝餐饮九店后厨操作间在正常制作中餐过程中,油烟净化器无法正常开启使用,鼓风机正常运行,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未经任何净化设备净化,视同超标排放行为,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被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罚款1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慧琴,注册资本950万人民币,公司大股东为内蒙古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后者实控人、董事长为贾国龙。(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