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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三季度净利暴增9倍竟是前董事长炒股“立功”

2019-10-24 10:29:20 中国证券报

  惊呆!三季度净利暴增9倍竟是前董事长炒股“立功”,他却被终身市场禁入

  任明杰

  目前正在密集披露三季报的上市公司,很多因为炒股而增厚了自身业绩,这并不难理解。但是,如果董事长自己炒股也能“隔山打牛”增厚上市公司业绩,那就匪夷所思了。但这样的神作,就发生在了10月23日晚间披露三季报的松芝股份身上。

  三季报显示,因收到前董事长陈福泉短线交易的2200万元盈利所得,松芝股份前三季度营业外收入同比暴增25倍,并致使第三季度净利同比暴增9倍。而由于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陈福泉不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还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飞来一笔横财

  松芝股份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9.62万元,同比暴增924.04%。不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为2529.24万元,同比增长385%。一前一后,差了2000多万元。

  这多出来的2000多万元,竟然来自于一笔“意外之财”。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松芝股份的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了2490.4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今年8月16日收到了前董事长陈福泉短线交易盈利所得,从而大幅增厚了三季度业绩。

  今年8月16日,松芝股份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原董事长陈福泉先生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6月15日期间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经计算,陈福泉的获利金额达2208.50万元。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这样“从天而降”的一笔横财,让股吧里的很多中小股东也喜出望外,直呼陈福泉为“股神”,并打趣称陈福泉练就了“隔山打牛”的神功——自己炒股增厚的却是上市公司的业绩。当然,这样的“股神”很不光彩。

  之前的2017年7月18日,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被公安经侦局刑事拘留状态的陈福泉已辞去了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一切职务,而两个月前,他刚刚“带病”连任董事长。同时,陈福泉还解除了与自己的弟弟、公司实控人陈福成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陈福泉辞职后,曾担任过松芝股份董事长的陈福成并没有再度出山,而两个人的侄子陈焕雄则临危受命,担任新一届董事长。同时,因陈福泉辞职而空缺出来的董事席位则由1993年出生的陈智颖填补,其与陈焕雄以及公司董事陈楚辉也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已经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的陈福泉未来也不可能再在松芝股份任职。不过,在股权关系上,陈福泉还持有松芝股份570.09万股,为公司第7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作为实控人的陈福成则直接持有松芝股份43.82%的股份。

  终身市场禁入

  今年4月17日,证监会开出的2019年首份终身市场禁入罚单给了陈福泉。经查明,2014年1月10日至2016年2月23日,以及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15日,陈福泉实际控制使用“林某锳”等证券账户短线交易松芝股份。

  不但短线交易,陈福泉的行为还构成了内幕交易。经查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6月6日,松芝股份筹划定增期间,陈福泉指使李某贤、张某玲买入467万余股松芝股份,并于松芝股份复牌后至2016年6月15日全部抛售,非法获利1466余万元。

  在证监会对陈福泉作出行政处罚之前,2018年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福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松芝股份”构成内幕交易罪,依法判处陈福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1466万余元,并处罚金5000万元。

  此次,证监会认定,陈福泉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在法院判决之外,又追加了10万元罚款、市场终身禁入的罚单。而鉴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刑事判决,不再对此时间段同时构成的短线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陈福泉“出事”不但让自己受罚,也不可避免地对松芝股份的定增产生了影响。2016年6月,公司披露定增预案,最初的定增对象中包括陈福泉。随后,公司在修订的方案中剔除了陈福泉的名字,但定增依旧进展缓慢,经过多次修订后最终还是终止了。

  实际上,不光陈福泉违法犯罪,其弟弟陈福成的合规意识也非常淡薄。2013年12月3日,深交所向松芝股份下发监管函,原因是陈福成在减持松芝股份累计达1%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披露。

  这还不算完。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陈福成累计减持松芝股份2389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91%。但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陈福成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并停止买卖,造成违规减持8072万元。

  虽然陈福泉在陈福成违规减持后火速增持380.06万股松芝股份为弟弟弥补过失。但最终,证监会还是因陈福成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因陈福成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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