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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高危企业从业者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019-11-01 10:28:0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1日消息,应急管理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部门表示,《意见》的提出,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要求,为认真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目标任务方面,《意见》提出,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下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包括: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等。

  《意见》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一是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覆盖全员,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要分岗位对全体员工考核一遍,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企业要制定计划,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是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师带徒制度,出徒后方可独立上岗。要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三是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各省级应急管理、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统筹制定总体方案,明确目标进度、培训内容、考核形式、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2021年底前将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等。

  四是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各企业要依法明确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危险化学品和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结合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结果、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五是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

  《意见》还要求,提高安全技能培训供给质量。

  一是重点提升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能力。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组织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强化规划布局和经费投入,支持在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二是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应急管理、人社部和教育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同等支持政策。

  三是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和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引导各类力量参与,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和高危行业分院,建立完善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探索为每位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使培训和考核过程可追溯。

  四是强化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高危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大力推动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并给予授课技巧培训和基本课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训师承担为主。

  五是规范培训考核标准体系。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发挥标准在安全技能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培训机构标准、实训条件标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数字资源库,推动安全培训课件、事故案例、电子教材等资源共建共享等。

  《意见》强调,强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本地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要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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