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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前员工因内幕交易被判入狱 曾获利16.38万港元

2019-11-07 20:11:5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7日电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7日消息,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就香港证监会提出的检控,裁定姚家伦就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电视”,股票代码01137)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今天(7日)判处其监禁两个半月。

  同时,姚家伦还被饬令支付16.50万港元罚款,及14.756万港元的证监会调查费用。

  来源:香港证监会网站

  香港证监会介绍,姚家伦以香港电视高级规管事务经理的身份参与该公司收购流动电视牌照期间,曾于2013年12月19日及20日购入10.10万股香港电视股份。2013年12月20日,香港电视公布收购流动电视牌照消息后,姚家伦卖出所有香港电视股份,获利16.3810万港元。值得一提的是,姚家伦已在2016年11月辞去在香港电视的职务。

  二级市场上,2013年12月23日,香港电视发布收购事宜的相关公告,当天,香港电视收涨65.95%,报价3.85港元。而在2013年12月19日及20日,香港电视的收盘价分别仅有2.23港元和2.32港元。


  香港电视2013年12月23日股价表现

  据香港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公告,今年10月24日,香港证监会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对香港电视前高级规管事务经理姚家伦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其涉嫌就香港电视股份进行内幕交易。

  11月5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在香港证监会提出的检控程序中,裁定姚家伦就香港电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姚家伦承认两项内幕交易控罪,法院将案件押后至11月7日判刑。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指出,任何人都不应以不诚实的手法,利用其获寄予信任的职位来谋取私利。任何身居该等职位的人如刻意使用保密资料从内幕交易赚取利润,更应罪加一等。魏建新还称,证监会若发现任何人有上述滥用信任的情况,将毫不犹豫地展开刑事法律程序,以儆效尤。(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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