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阳澄湖被央视质疑“蟹污染”,苏州即日部署全面整改

2019-11-14 21:27:18 澎湃新闻

  阳澄湖被央视质疑“蟹污染”,苏州即日部署全面整改

  11月11日、12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分别报道了“阳澄湖里的‘蟹污染’”、“阳澄湖:野蛮生长的农家乐”两期节目,反映阳澄湖周边池塘养殖、农家乐给湖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引发外界关注。

  “苏州人对水是有独特情节的,多希望在家门前,重新看到清澈见底的河流。多希望在阳澄湖,看到老人们所说湖底的白沙。”有阳澄湖周边居民对此感叹道。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报道发出第二天,苏州市委常委会便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措施,江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主持会议,表示要敢于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而占阳澄湖水域超一半、岸线占比近60%的苏州相城区,则在12日晚至13日凌晨,由区委常委会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相关问题整改工作。

  截止目前,苏州多部门已对报道涉及的水源地保护、养殖尾水排放、养殖投饵、农家乐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排查。11月13日上午开始,相城区组织由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组成的8个综合执法组,协同阳澄湖度假区,对度假区内500多家农家乐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无证无照农家乐查封整改,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农家乐进行停业整顿。

  《苏州日报》也公开发文回应了央视报道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

  据央视报道,为改善水质,当地政府已经将阳澄湖区围网养殖面积从2001年的14.2万亩压缩至目前的1.6万亩。然而当地人不愿意放弃“阳澄湖大闸蟹”这一金字招牌带来的赚钱红利,湖区养殖面积的压缩却促使了沿湖周边池塘养殖面积的增加,后者变成湖内围网面积的四倍。

  如此一来,原本希望借缩小养殖面积来改善的湖区富营养化问题“卷土重来”。

  央视报道称,因为养殖量增加,海鱼和玉米会成为蟹农大批量投喂的食料,而只有少部分会被鱼和螃蟹同化掉其中的氮和磷,其余则会留给水体,湖便会富营养化从而导致水质恶劣。比如藻类爆发,微生物群落失调等。

  由于塘蟹养殖是从湖里抽水,而池塘水一年一换,养殖完的污染水质,便这样被被蟹农从池塘又放回了阳澄湖。如此循环往复,政府压缩围网面积的治污效果被大大抵消,治污有沦为表面文章的风险。

  央视记者还从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看到,2016年起,阳澄湖总磷指数保持在0.06毫克/每升,属于四类水源标准,而三类及以上水源才可以作为应用水源。这与阳澄湖是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水源地、苏州备用应急水源地的功能定位似乎相悖。

  对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苏州日报》回应,目前阳澄湖湖区围网养殖主要位于中湖和东湖中北部,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水源地位于东湖南部湖区近岸,与围网养殖区不在一个区域。且苏州工业区阳澄湖水源地今年逐月水质均符合III类,水质稳定达到国家饮用水源地考核标准,其中总磷浓度在0.03~0.05毫克/升(III类水总磷标准为≤0.05毫克/升)。目前国家“水十条”对阳澄湖国考断面阳澄湖心水质考核要求是符合Ⅳ类,并未要求全湖达到水源地Ⅲ类考核要求。

  对于投喂海鱼的问题,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冰鲜鱼的规定,一些养殖户仍使用冰鲜鱼喂养。该市积极引导河蟹养殖使用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并通过增加螺蛳投放和水草种植修复养殖水生态环境。

  关于沿湖农家乐监管问题,苏州相关部门表示,经核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未将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存在污水直排周边河道的现象;二是存在在河岸宰杀活禽、在河道内清洗各类生鲜、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三是部分农家乐无证无照经营。截至目前,苏州相城区阳澄湖度假区共有农家乐540家,其中证照齐全的有402家,暂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有138家,正在持续规范整治中。度假区现有2079户农户,其中2069户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剩余的洋沟溇村10户农户今年底完成接管。

  13日的苏州市委常委会对此定下了目标,到2020年,阳澄湖1.6万亩围网养殖内全部禁止使用冰鲜鱼投喂;到2020年,全面完成连片池塘的高标准改造任务,不能实现高标准改造的池塘全部退出养殖。对无证照的农家乐经营户要坚决规范整治,该清理的清理、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整改责任,聚焦重点环境问题,加快推进治理进度,举一反三,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编辑:王永乐)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