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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产生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第三届监事会会员监事

2020-11-14 17:36:5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4日电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14日,深交所召开2020年会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以及深交所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外,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第三届监事会会员监事。

  深交所2020年会员大会。来源:深交所官网

  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大会提出,新一届理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资本市场先行先试的责任,团结广大会员,凝聚行业智慧,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注册制改革三项原则,扎实做好全市场实施注册制各项准备,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力支持深交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总经理工作报告。大会要求,深交所经理层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抓改革、优服务、强监管、防风险,塑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制度性系统性的高水平双向开放、精准有效的监管和风控体系、国际领先的数字化体系、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助力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大会提出,新一届监事会要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围绕深交所中心工作,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全力支持深交所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大会认为,章程是交易所治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本次修订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善深交所职能范畴,优化深交所内部治理机制,更好适应深交所治理运行实践,进一步夯实一线监管制度基础。大会要求,章程(修订草案)应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时做好相关制度衔接。

  会议审议通过深交所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大会认为,报告客观反映深交所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市场趋势和业务发展需要,科学规范制定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测算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大会要求,深交所要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财务预决算报告,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

  此外,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第三届监事会会员监事。

  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8名,分别是(按会员名称拼音排序,下同):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郑立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孙树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冉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邓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瞿秋平)、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周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李格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事代表张佑君)。

  第三届监事会会员监事3名,分别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代表王松)、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监事代表朴学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代表霍达)。(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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