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8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18日消息,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提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具体来看,《规范条件》提到,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规范条件》提出,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规范条件》指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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